搜索内容
搜索类别


当前位置:HOME > 新闻中心

江苏大学毕业生 个人从事家政家教可不登记

发布时间 2014-10-10

江苏省日前制定实施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,于2014—2017年实施新一轮“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”,实现引领不少于6万名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。

据了解,“计划”要求工商部门要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,完善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、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、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,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,优化业务流程,为创业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捷服务。

放宽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条件,高校毕业生提供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。

允许高校毕业生申报登记时使用文化创意设计、动漫游戏、移动媒体广播电视、电子书包、数字出版、网络出版等用语作为名称中行业和具体经营项目的表述。

以个人名义从事家政服务、照料服务、病患陪护服务、家庭教育的,可以不办理工商登记。

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,从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,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。

对毕业前2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;对初次创业且经营6个月以上、正常申报纳税的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,并可按用工人数给予吸纳就业奖励。

[ 点击数:] [打印本网页] [关闭本窗口]
 

相关内容
查无记录

地址:武汉市光谷大道50号
电话:027-50669662   15927200997 网站管理